项目名称:江西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工程
江西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工程位于江西省丰城市、樟树市境内,是赣江干流的最后一个梯级电站,坝址位于丰城市龙头山渡口上游1.5km处,距新干梯级坝址约60.7km。龙头山水电站枢纽是一座以发电、航运为主,兼有城市交通、供水、旅游、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水电站枢纽工程。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工程的兴建,对合理利用水资源、提供清洁能源、打通赣江水道、改善城市供水、打造一江两岸常年水景观、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江西龙头山航电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委托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负责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设计工作。2012年江西省能源局以“赣能新能函〔2012〕14号”文批复同意《江西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开展下阶段研究。2013年3月,水利部水规总院对《江西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
在采取防护措施后,库区丰城市境内淹没影响土地总面积3002.34亩(其中水田197.25亩、旱地807.65亩、林地1047.88亩、草地940.88亩、坑塘水面8.68亩),淹没影响的专业设施包括:水位站1座、各类沙场共77处、造船厂1家等,进行相应改、扩建或补偿处理;库区樟树市境内淹没影响土地总面积3346.71亩〔其中水田84.19亩、旱地461.74亩(其中基本农田499.83亩),林地284.80亩,草地286.83亩,滩涂2229.15亩〕,库区外受影响面积85991.55亩(其中基本农田81165.01亩、村镇4826.54亩),最终淹没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调查为准;库区涉及1938户、8268人,影响区涉及861户、3721人;淹没影响的专业设施包括:堤防、岸坡、水闸、泵站、交通桥4座、水文站1座、各类沙场共64处、造船厂5座及企业、港口、码头等,进行相应改、扩建或补偿处理。在保证库区樟树市城区非汛期不需电排的前提下本工程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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