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多网了解,近日,营口市召开专门会议,解读、部署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登记和核查确认等相关信息和工作。营口市农委、统计局、财政局及相关市(县)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保障优势产区农民种粮基本收益,加快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家决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据悉,该政策享受补贴的对象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发放补贴的依据是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种植面积。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采取玉米生产者申报登记、村委会核查确认、乡镇政府公示核实、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移交、市级农业部门报送备案的工作程序。目前,营市已启动此项工作,补贴标准正在制定中,预计于9月30日前完成相关的申报登记、核查确认等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来源:营口日报